服务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工作职责

部门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包括成人本科)、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管理,浙江省制造类职业能力开发研究所的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其部门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管理和成本核算,提高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社会经济效益。

2、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各项工作。

1)拟定并申报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各项工作

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务、教学和学籍管理,聘请落实任课教师、班主任。

3)负责校外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点的设置及日常教学管理,监督教学点教学计划执行,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等教学环节。

4)成人学历教育教学成本核算、劳务报酬的制定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自学考试报名、助学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性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1)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负责开发实施政府或政府政策支持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负责开发和实施各级政府部门或各类具有政府职能行业组织发证的非学历教育项目(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力部门作业许可证等)。具体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的聘任、教学场所的落实、教学质量的监控、考核发证、劳务报酬的制定等工作。

2)负责由学校各个二级学院开发实施的非学历教育项目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申报办案;教学质量的监控、成本核算等工作。

3)负责审定各个二级学院与外部合作开展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合作协议。

4、履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责。负责全院在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受理、资格审核、计划编制申报、考核实施、制证、发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服务。

5、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承办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

6、负责学校各个二级学院非学历教育任务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7、负责浙江省制造类职业能力开发研究所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返回】 【打印